英山法院:“调解+督促”双轨并行,绘就实质解纷新“枫”景
近日,英山县法院杨柳法庭运用“调解优先+督促履行”工作模式,高效化解多起纠纷,推动调解成果及时转化为履行实效,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例一
原告刘某(化名)与被告湖北某公司、中国某保险公司英山支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2021年底刘某在被告湖北某公司经营的生态园乘坐某项游乐设施时发生事故,致使两颗门牙磕碰受伤,后在武汉、英山等地医院进行治疗。由于被告湖北某公司在被告中国某保险公司英山支公司投保有公众责任险,刘某便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英山县法院。
英山县法院杨柳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方芳从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责任划分等角度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情理法并用,耐心疏导当事人打开心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湖北某公司赔偿刘某12500元,中国某保险公司英山支公司赔偿刘某8107.72元。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却并未止步,仍积极与二被告沟通联系,督促二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二被告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案例二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2021年刘某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并于次年步入婚姻殿堂。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刘某某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承办法官方芳在审查案卷时发现,双方虽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彩礼、婚内财物返还等问题争执不下,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实现案结事了,更可能使矛盾升级,进而引发执行难问题。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深入剖析矛盾根源,抓住双方核心关切,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耐心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疏导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原告刘某某向被告张某退还彩礼60000元并返还“三金”,被告张某向刘某某退还银行存单32000元。
为确保调解协议“落地有声”,避免一调了之,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详细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后果,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天完成“三金”和相关财物交还。至此,该起离婚纠纷不仅通过调解实现“案结”,更通过执前督促确保“事了”。
今年以来,英山县法院杨柳法庭将调解程序与执前督促无缝衔接,共促成23件案件执前履行完毕,督促到位金额200余万元。
下一步,英山县法院将始终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利用好“调解+督促”双轨并行机制,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执前,将更多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